浙江广宇商标事务所有限公司
首  页 关于我们 商标公告 商标类别 在线申请 商标买卖 政策法规 案例介绍 商标问答 商标设计 广宇邮箱

 

一汽丰田全面接受浙江消费维权要求

□来自:(2010-04-22)  

  

一汽丰田汽车销售有限公司就浙江方面314日丰田召回事件浙江消费维权措施通报的要求做出正式表态,提出《关于RAV4召回汽车相关问题的处理意见》,全面接受了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以下简称浙江省工商局)提出的制定时间表、上门召回、提供代步车、允许全额退还订金、补偿经济损失5项要求。丰田在中国首次补偿中国消费者,被认为不仅是由于浙江省的地方立法,同时也由于浙江省工商局依法行政的责任意识、依法维护消费者权益的坚决态度。

314日,浙江省工商局、浙江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以下简称浙江省消保委)在杭州专门举行了丰田问题汽车消费维权暨汽车销售服务领域专项整治通报会。浙江省工商局局长郑宇民指出维权是国家战略,中国消费维权必须从确权开始,浙江工商和消保委要让中国消费者更有尊严。

一汽丰田在处理意见中表示,公司高度重视浙江省工商局、浙江省消保委提出的关于RAV4召回汽车消费维权的有关措施,并将积极、认真地对消费者提出的合理诉求予以回应:在4月底前完成浙江所有RAV4问题汽车的召回维修工作,并保证维修质量;对尚未召回的RAV4汽车,可根据消费者的需求提供上门召回服务;在召回维修阶段影响车主使用的,由经销店提供代步车供消费者使用;未交付的RAV4汽车,一汽丰田将充分尊重客户的选择,如果客户提出解约,公司将全额退还客户订金;依据《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办法》有关规定,一汽丰田同意对RAV4消费者给予补偿,具体补偿方式由各地4S店与消费者协商处理;一汽丰田将自即日起3日之内通知4S店。

  据悉,一汽丰田此前试图拒绝浙江省工商局要求的赔偿消费者经济损失。而浙江省工商局认为,2000年出台的《浙江三包商品目录》明确规定,汽车属于实行包修、包换、包退的商品,其三包期限为一年或1.5万公里。根据《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办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实行三包的大件商品,应当由经营者负责修理、更换、退货的,经营者应当上门服务或者负责运送;经营者要求消费者运送的,经营者应当承担运输费、误工费、差旅费等合理费用。 

  对于浙江省工商局此举,有法学界人士称其为一个具有里程碑意义的标杆性事件,浙江省工商局不仅维护了消费者的民事权益、维护了社会公共利益,更重要的是探索了世界经济一体化规则条件下的中国式维权道路。

 

消息来源/(2010-04-22)  
关于我们  |  业务范围  |  案例分析  |  在线申请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8 热线:0579-82118888  Email:gytm@gytm.com  网站备案号:备案号:浙ICP备05075594
技术支持:搜富网络  管理登录